关于开展2026年度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是沈阳市社科联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基层“点单”,老师“接单”, 群众“评单”的模式开展的实践创新类课题,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为社科联项目,课题类别为一般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有文化艺术专长,愿意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街道社区等基层开展实践活动。
2.申报人限为1人,只可申报1项实践课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且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
3.以开展活动、表演、展览、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实践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雕塑、陶艺、摄影、摄像、手机拍摄剪辑、染织服装、室内设计、环境设计、美术鉴赏、美术史、收藏与鉴定、朗诵、诵读、声乐、合唱、舞蹈、钢琴、插花、瑜珈、模特、礼仪、心理健康、非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
4.申报人从以上内容选择题目上报课题,然后实践场地从所报课题中选择老师,选定后确定时间开始实践活动。
三、成果要求
1.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开展内容以实践需要为主,大家可在本课题范围内,根据实践需要灵活调整具体实施内容。
2.根据实践需要,结合老师所报课题,我们将相关实践课题安排到实践场地,老师按通知要求在规定地点开展实践活动。上一年度已经开展实践课题,在取得实践场地的同意后,可继续在此场地开展实践课题(需在《课题申报书》上相应位置注明)。
3.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要求在指定地点开展活动不少于15课时,活动满意率应高于90%。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次数,但原则上一天安排课时不能超过3课时。
4.每天活动后,请将《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附件3)由实践地点填写授课满意率,并盖实践地点或其上级单位公章,原则上一天活动需要填写一张《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附件3)并盖章。
5.每次开展活动必须拍摄照片,开展活动时,如有电子屏,请在题目前加上“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如“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声乐基础知识”,如无电子屏,可在课件上标注。
6.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需要发布一次媒体新闻,为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含官方网媒),报道内容为所开展的实践活动,并在发布前通过邮箱报市社科联科普工作部审核稿件(稿件请留下联系电话,并注明拟报道媒体)。
7.实践活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各界广泛赞誉,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将评为“优秀”等次;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受到参与群众的普遍欢 迎,在《沈阳日报》和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栏目及以上官方媒体报道的,将评为“良好”等次;本条内容均不包括网媒。
8.课题期限一般为1年。如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可提交1次延期申报,原则上延期1年。延期后,仍未完成,按撤项处理。撤项课题负责人,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1.《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
电子版材料:
1.《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WORD版);
2.《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