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 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 Mon, 09 Feb 2026 07:26:31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9 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52.html Mon, 09 Feb 2026 07:26:31 +0000 /keyan/?p=24352 各二级学院:

现就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艺术学领域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二、总体要求

本次申报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近年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术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0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条件(一),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区、市),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参考标准: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七、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时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八、评审立项流程

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九、申报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管理平台生成的《申报书》视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申报时限要求

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审核。

十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21-2024)

附件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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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56.html Mon, 09 Feb 2026 07:25:27 +0000 /keyan/?p=24356 各二级学院: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文化艺术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社科研究机构等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22个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不能修改选题表述,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能够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

(二)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简介),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五)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含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五、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投标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

投标人网上集中填报投标课题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及审核。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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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46.html Wed, 07 Jan 2026 01:12:35 +0000 /keyan/?p=24346 各二级学院:

“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是沈阳市社科联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基层“点单”,老师“接单”, 群众“评单”的模式开展的实践创新类课题,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为社科联项目,课题类别为一般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有文化艺术专长,愿意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街道社区等基层开展实践活动。

2.申报人限为1人,只可申报1项实践课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且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

3.以开展活动、表演、展览、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实践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雕塑、陶艺、摄影、摄像、手机拍摄剪辑、染织服装、室内设计、环境设计、美术鉴赏、美术史、收藏与鉴定、朗诵、诵读、声乐、合唱、舞蹈、钢琴、插花、瑜珈、模特、礼仪、心理健康、非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

4.申报人从以上内容选择题目上报课题,然后实践场地从所报课题中选择老师,选定后确定时间开始实践活动。

、成果要求

1.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开展内容以实践需要为主,大家可在本课题范围内,根据实践需要灵活调整具体实施内容。

2.根据实践需要,结合老师所报课题,我们将相关实践课题安排到实践场地,老师按通知要求在规定地点开展实践活动。上一年度已经开展实践课题,在取得实践场地的同意后,可继续在此场地开展实践课题(需在《课题申报书》上相应位置注明)。

3.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要求在指定地点开展活动不少于15课时,活动满意率应高于90%。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次数,但原则上一天安排课时不能超过3课时。

4.每天活动后,请将《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附件3)由实践地点填写授课满意率,并盖实践地点或其上级单位公章,原则上一天活动需要填写一张《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附件3)并盖章。

5.每次开展活动必须拍摄照片,开展活动时,如有电子屏,请在题目前加上“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如“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声乐基础知识”,如无电子屏,可在课件上标注。

6.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需要发布一次媒体新闻,为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含官方网媒),报道内容为所开展的实践活动,并在发布前通过邮箱报市社科联科普工作部审核稿件(稿件请留下联系电话,并注明拟报道媒体)。

7.实践活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各界广泛赞誉,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将评为“优秀”等次;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受到参与群众的普遍欢 迎,在《沈阳日报》和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栏目及以上官方媒体报道的,将评为“良好”等次;本条内容均不包括网媒。

8.课题期限一般为1年。如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可提交1次延期申报,原则上延期1年。延期后,仍未完成,按撤项处理。撤项课题负责人,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1.《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

电子版材料:

1.《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WORD版);

2.《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2: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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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39.html Fri, 12 Dec 2025 00:30:23 +0000 /keyan/?p=2433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种类别。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

二、申报内容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申报应立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突出问题意识,围绕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

三、申报条件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违规申报,直接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3.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3月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5日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科技、社科等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5.获得第十四届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一等奖、第十一届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的教师申报本项目需在汇总表(附件4)里标注。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高校思政专项项目的结项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成果的鉴定和结项要求参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4)》(附件5)。

4.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4)》(附件5)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版材料: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WORD版)1份,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PDF版)1份,文件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

3.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1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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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34.html Mon, 08 Dec 2025 09:11:40 +0000 /keyan/?p=24334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始组织本年度第四季度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1份;

(2)成果简介,1份;

(3)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

(4)最终成果,1份;

(5)专家鉴定意见表,1份;

(6)立项通知,1份;

(7)免鉴定佐证材料,1份(申请免鉴定项目提交)。

2.电子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word电子版;

(2)成果简介,word电子版;

(3)阶段性成果,word电子版;

(4)最终成果,word电子版;

(5)专家鉴定意见表,PDF版;

(6)立项通知,PDF版;

(7)结项汇总表,EXCEL版。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

3.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16日15: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ckeyanchu1@163.com。

二、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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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29.html Mon, 08 Dec 2025 07:25:53 +0000 /keyan/?p=243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始组织本年度第四季度省社科规划基金(高校思政专项)结题审核工作,现将本次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3、2024年省社科高校思政专项课题项目,以及往年延期未结项思政专项课题项目。(注:2018年及以前的立项课题今年是最后结项期限。)

二、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1份;

(2)成果简介,1份;

(3)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

(4)最终成果,1份;

(5)专家鉴定意见表,1份;

(6)立项申请书,1份;

(7)免鉴定佐证,1份(申请免鉴定项目提交);

(8)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1份(延期、项目组成员变更项目提交)

2.电子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word电子版;

(2)成果简介,word电子版;

(3)阶段性成果,word电子版;

(4)最终成果,word电子版;

(5)专家鉴定意见表,PDF版;

(6)立项通知,PDF版;

(7)结项汇总表,EXCEL版;

(8)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word版(延期、项目组成员变更项目提交)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

3.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10日15: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ckeyanchu1@163.com。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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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03.html Mon, 17 Nov 2025 05:55:32 +0000 /keyan/?p=24303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沈阳市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的 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以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设立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两种项目类型。每个类型分别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个类别。

申报人可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研究方向、科研实力等选择一项申报,并在《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封皮上方代码框中“项目类别”处勾选哲社规划办项目或社科联项目;在课题类别处勾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

三、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能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2.申报人限为1人,只可申报1项年度课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且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凡国家、省、市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人应参考《2025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选择《指南》中的1个选题设计研究题目,并勾选参考选题序号(1—62);如不在《指南》范围内,也可结合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选题,并勾选“自拟选题”。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整合资源、组织研究队伍开展综合研究。

4.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社科联项目,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5.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自动撤项。

四、成果要求

立项后凡以本年度课题名义发表或出版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哲社规划办项目标注“2025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XX)”字样,社科联项目标注“2025年度沈阳市社科联立项课题(课题编号:XXX)”。每个成果只可 标注1个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哲社规划办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等,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市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点课题须刊发4篇以上(含4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刊发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专著需公开出版,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

2.论文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1—2年,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哲社规划项目。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承诺完成时间内提交1次延期申报(原则上延期半年)。

3.课题研究完成后,可随时向市哲社规划办提交结项验收申报。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课题成果、成果要报、《专家鉴定意见表》。

4.课题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免于鉴定:①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较完整采纳(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发表内容与申报课题具有高度关联性;③以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专著;④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⑤课题立项后同一研究主题的项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⑥结项论文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二)社科联项目

1.除形成结题报告外,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结项: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沈阳社科》等内参刊发,或在《沈阳日报》、《辽宁日报》等市级以上党报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被区、县(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决策采纳。以上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

2.在结项评审前,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沈阳社科》刊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在《辽宁日报》及以上党报刊发,或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各类内参刊发并 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党报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 发表2篇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

3.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4.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有资政价值的研究成果可及时提报市社科联,择优通过《沈阳社科》呈报,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五、申报办法

依托“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网址http://syshkx.sichem.cn/admin/#/dashboard),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详见“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4)。

1.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时至12月15日24时

2.申报流程

各课题组要认真阅读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如实填写《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份+WORD版)和《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附件3)(活页不得显示任何单位和课题组成员信息),并上传至“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材料汇总完成后,各二级学院于12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材料待科研处审核完成盖章后统一返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2025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选题指南

附件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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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302.html Mon, 17 Nov 2025 05:55:26 +0000 /keyan/?p=24302 各二级学院:

按照《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要求,即日起集中开展在研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度及之前立项的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在研课题。

二、结题材料

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2. 课题研究成果材料(PDF电子版,专著需提交5册)。凡公开刊发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须与该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字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项目编号,市级及以上主要党报刊发文章等同于发表论文。

(1)课题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须发表成果论文4篇以上(含4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发表成果论文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成果论文。

(2)课题成果为专著的,需公开出版,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专著需提交5册。

3.《成果要报》(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3000–5000字)。

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纸质版一份+PDF电子版)。除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课题外,均需进行鉴定。课题负责人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库中选择3-5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本单位同行专家不得超过2人。课题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①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较完整采纳(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②《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发表内容与申报课题具有高度关联性;③以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专著;④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⑤课题立项后同一研究主题的项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⑥结项论文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三、材料提交时间

结题材料汇总完成后,各二级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

附件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

附件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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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296.html Mon, 17 Nov 2025 05:55:18 +0000 /keyan/?p=24296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2024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

二、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供知网等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报告相似比不得高于20%。年度重点课题除课题研究总报告外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已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XX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字样;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除研究总报告外须提交: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任选);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除研究总报告外须提交:1篇高质量的学校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经验材料与案例(特色学校建设六大任务的亮点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报送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附件1)纸质版1份+WORD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附件3)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查重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汇总完成后,请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4:咨政建议参考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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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国)在线唯一官方网站 /keyan/24287.html Thu, 06 Nov 2025 03:20:21 +0000 /keyan/?p=2428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市社科联部分立项课题应于2025年11月底前结项。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课题范围

1.2024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

2.2025年研究基地课题;

3.2025年上半年资助项目课题;

4.2025年市直单位“部门点题”课题;

5.2023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延期结项课题;

6.2023、2024年研究基地课题延期结项课题。

二、结项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

2.课题结项除形成研究报告外,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结项: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沈阳社科》等内参刊发,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被区、县(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决策采纳。

3.课题成果达到以下条件,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沈阳社科》刊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在《辽宁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各类内参刊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的。

符合条件者,须在《课题结项鉴定书》中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一同上报。

4.自筹经费课题结项评为“优秀”等次的,将追加相应课题经费。

5.作为重要结题依据,公开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有“沈阳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及编号”等字样。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

《课题结项鉴定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须不少于5000字、专著)、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不含自重率)、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

(2)电子版材料:

报送纸质版材料的PDF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实名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匿名文件夹以“匿名”命名)、《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各类课题分别统计)。

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不加盖公章。匿名材料出现以上信息的取消结项资格。

如需变更课题组成员,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结项的,须填报《延期结项申请书》。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完成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课题结项鉴定书

附件2:课题结项鉴定书(匿名)

附件3:研究报告排版打印格式

附件4: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附件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6:延期结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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